高考美术专业市级统考周日进行
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,2009年天津市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美术专业统一考试(以下简称“美术专业市级统考”)将于1月11日举行。考试科目为色彩、素描和速写三科,考试地点在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。
根据规定,高等学校(民办高校、独立学院除外)按美术类本科专业要求招生的,考生的美术专业市级统考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,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。高职(专科)美术专业的合格要求由市高招办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。1月20日前,市高招办将公布市级统考成绩。
据了解,大部分普通本科学校在美术类专业招生时,还要求市级统考合格的考生参加学校考试。考生可持“天津市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单”报考此类学校。学校考试在1月31日后开始,3月底前结束。对于音乐、表演等非美术类专业的考试时间及科目,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确定。考生可查阅各招生学校的招生简章或向院校咨询了解。